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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镇江警方摧毁26人盗煤犯罪团伙
电筒为交货信号 “老鹅”为盗窃暗语

发布时间:2016-01-30 00:2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常在河边走,总会打湿脚,满某某、吕某某等20余名船主参与盗卖承运煤炭的犯罪团伙栽了。近日,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经过300余天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其中涉案船舶20条、涉案船员21名,追缴煤炭600余吨,追缴赃款30万余元。

2015年2月23日,镇江某物流公司到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镇江派出所报案称:2月中旬,该物流公司受山东某公司委托,并找到某船舶代理联系到33条运输船舶从镇江某港口共同承运4万吨煤炭至淮安某码头。卸货完毕时,发现煤炭短少1500余吨,价值人民币100余万元。

接警后,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立刻开展调查。经查证,满某某、吕某某等所有的30余条运输船舶在发货港码头装货后,按照要求将船舱盖好油布、打好铅封,做好防盗措施,才各自向淮安方向行驶。那么,途中这100余万元的煤炭又是怎样损失了的呢?

原来,满某某等人以前曾在淮安卸货码头卸过货,知道该卸货地点采取的是多条船混合卸货的方式,不会对每一条船单独过磅。在装货后,货主将防盗用的铅封发给每个船主,让其自行封仓。满某某等人看见有机可乘,便心存邪念,只是将铅封钩在船舷挂钩上,并没完全封死。当船离开装货港后,便电话联系在京杭大运河扬州段做扫舱煤生意的黄某某、陈某某、吴某某等人。

此前,做扫舱煤生意的黄某某等人就将电话联系方式等用名片发给过往运输的船舶船主,便于生意上的来往。这次,满某某等人与黄某某等人约定,夜间在京杭大运河扬州邵伯水域某私人码头,盗卖船上运输的煤炭。于是30条船船主之间便通过船上的高频电台,用暗语“想不想吃老鹅等”(收煤炭的人会给卖煤炭的船主每人一只老鹅)来相互联系,共同盗卖自己船上装运的货物。

当船舶行至约定码头时,黄某某等人用电筒做信号将涉案船舶引至码头,通过吊机将船上的煤炭直接吊到在码头等待的汽车上,仅几分钟就将数十吨煤炭盗卖完毕。20条运输船舶仅3晚就盗卖煤炭1200余吨,价值80万余元。

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中,有21人已移送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有5人被取保候审。 (张维江 蒋志勤 曹海滨)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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