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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镇江首批食品安全民生抽检情况公布

发布时间:2016-01-29 17:4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天(1月29日)下午,镇江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16年镇江首批食品安全民生抽检情况,并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预警。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此次食品安全抽检累计抽检1118批次,其中,食品合格率98.72%;餐具合格率93.08%。

  春节期间我市食品安全质量可控

    新闻发布会上,市食药监局局长张红娣介绍,针对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特点,自去年12月份开始,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了2次专项抽检,委托权威检测机构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进行了针对性的抽检,累计抽检1118批次,其中,食品468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98.72%;餐具抽检650批次,不合格45批次,合格率93.08%。从抽检情况来看,我市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质量可控,市场秩序稳中向好。

    这两次抽检涉及主城区四个辖区。其中,食品流通环节:抽检438批次,437批次合格,1批次检验结果提示产品存在较高健康风险。问题产品为安徽某企业生产的黑芝麻油,问题项目为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超标。分析其原因可能是生产、贮存的过程中从塑料容器中溶出的。餐饮服务环节:抽检680批次,其中餐具抽检642批次,集中消毒餐具8批次全部合格,13家单位4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大肠菌群超标;发酵面制品抽检30批次,1家单位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铝的残留量超标。

    市食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预警

    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市食药监局已经部署各地食药监部门加强节日期间食品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结合我市的抽检情况以及全国食品安全抽检有关通报,结合我市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市食药监局对广大市民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布预警:

    1、购买食品多留意。消费者应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等现象,并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网购食品要注意核对网络经营的相关许可证照,收到货后要核对产品信息、生产日期等。

  2、贮存食品莫大意。消费者购买后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冷下、分层放置。

    3、制作食品要讲究。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

    4、外出就餐寻笑脸。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有证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建议选择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即寻找笑脸就餐。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不要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5、生产经营者要担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要严格执行与入场经营者签订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并加强对经营者经营环境、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的检查管理。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把住原辅料进货关,严格执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和全过程记录制度。

    6、发生纠纷或事故要举报。消费者购买食品或就餐应当索取相应的票据证明,一旦食用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全国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者当地食药监部门的投诉举报热线。 (金山网记者 张明 张碧颖)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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