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临近春节,一些手头宽裕的市民置业起来更有底气,而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也迎来了新一拨交易高峰。记者昨天从房产交易大厅办证窗口了解到,依照去年8月起实行的镇江“房七条”利好,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700多户居民拿到首套普通住房1%的政策性补贴。
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房七条”的具体适用范围,房产管理部门发布了《关于明确购房补贴政策相关内容解释的公告》,并通过窗口、公示栏向群众宣讲解释。自去年12月起,“房七条”政策发酵效果显现,仅“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给予应纳税房价1%的政府性补贴”一项条款,受益人群达1700多户,窗口日均办件量达20多件。
相关人员提醒市民,申请补贴需要满足3个条件,一是购房合同的备案时间为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二是“首套”,即补贴申请人名下无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名下有夫妻共有或其他形式共有的住房符合条件)。三是“普通住房”,即购买的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住房。
此外,目前市房产大厦3楼地税窗口受理范围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丁卯(房产证办证在市区的)房产。购房补贴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至房产大厦3楼地税咨询台申请领取《房屋信息查询函》办理补贴申请,再依照流程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补贴。(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