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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已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市卫计委: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仍可申领

发布时间:2016-01-09 02:5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一条2016年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消息扰乱了不少家有“独宝”父母的生活,赶着趟儿到社区、街道打听政策、补办独生子女证明。市卫计委家庭发展处负责人提醒,市民补办独生子女证明不必急于一时,只要是今年1月1日新政实施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均可办理。

“听说以后不再办独生子女证明了,家里人催我赶紧来问问。”家住天和星城的刘先生有一个8岁的孩子,最近听说独生子女证明办理政策有变,特意请假赶到社区咨询、现场办理,“以前想着反正就生一个孩子,所以一直没办这个证,现在看来还是办了踏实,也算个凭证”。

在该社区工作的江悦刚晋升为妈妈,对市民扎堆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现象深有感触,“ ‘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后,到社区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市民骤然增多,我有不少朋友也准备赶紧补办一张,开玩笑说这也算有了‘绝版收藏’。”

市万科社区工作人员陈颖告诉记者,该社区最近也有居民前来咨询、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少都是担心普遍二孩政策一落地就不给办,所以到社区咨询,希望赶上独生子女优惠的末班车”。

记者从市卫计委家庭发展处了解到,目前,我省暂未有关普遍二孩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出台,当前我市仍然执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据介绍,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仍可按照该条例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相关待遇。另外,根据2015年“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定,今年实施普遍二孩政策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此外,对于近日引发热议的“取消晚婚假”,市卫计委家庭发展处负责人表示,根据现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23周岁的初婚即为晚婚,仍延长婚假10天。至于今后是否会取消晚婚假,该负责人表示,需待我省条例修订后才能确定,届时会第一时间告知市民。(杨泠)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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