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润州市管局首推“告知承诺”机制

发布时间:2016-01-08 00:4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政务服务中心润州区市场监管局注册窗口了解到,5日,润州区西津宾馆负责人朱先生签领了首份《承诺书》,上面写着:在经营食品、住宿等业务前,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朱先生表示:“这样的告知服务很有用,告知了经营风险,经营者清楚了下一步应该做什么。”

据了解,目前,政务服务中心各注册窗口深入贯彻“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工作机制。据窗口工作人员介绍,“先照后证”即从事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市场主体,先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再到许可审批部门办理许可审批手续。

依据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严格梳理、分门别类,区分一般登记、前置登记和后置登记,凡实行后置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局注册窗口书面告知经营者,应当到相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未经审批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同时要求经营者当场签署《承诺书》,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违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书》由经营者持一份,登记档案存档一份。(虞亚军 蔡玲玲 孙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