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要闻

镇江即将出台《镇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发布时间:2016-01-02 00:1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2月1日,《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将实施。随着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实施,如何保障镇江的立法之路更加规范?今年,我市还会立些什么样的地方性法规?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上了解到,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镇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一审。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贯彻了上位法的精神,同时体现了镇江特色,对规范镇江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对加强和促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镇江,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上月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草案报请省人大常委会进行预审,在镇江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意见。上月23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在日前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汇报了草案的修改情况,根据会议要求,将作进一步修改,先后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今年,我市地方立法还会涉及哪些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庆生说,要围绕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大地方立法领域,科学制订今年地方性法规。具体而言,《镇江市香(陈)醋保护条例》、《镇江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镇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项目已列入镇江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的立法计划,三个条例的起草工作小组的人员也已确定。(记者 孙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