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你好,这是我们的《搜查证》和工作证,下面我们将依法进行搜查。这两位是人民监督员,他们将作为本次搜查的见证人,监督我们在搜查中的一举一动。”近日,京口区检察院在查办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搜查现场予以监督。
为最大化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自2014年12月以来,京口区检察院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逐步构建了监督范围7+5、监督节点两延伸的“双十二型”人民监督工作新模式。一年来,该院没有发生一例有案不立,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款物以及办案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情况。
“我院第一时间出台《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修订完善《人民监督员‘十二种情形’监督告知书》《人民监督员询问犯罪嫌疑人笔录》等十多种文书,全方位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该院案管科科长周文龙介绍。
为构建“7+5”立体化监督格局,该院在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执行搜查、扣押时以及执行冻结后,以书面方式告知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如发生“十二种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人民监督员监督,目前已开展监督告知10余人次。
同时,该院将监督延伸至办案环节的12个节点。“有一名疑似符合入监服刑条件的职务犯罪罪犯未收监执行!”去年1月,该院收到人民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后,随即介入调查,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监督,最终督促相关部门对该罪犯予以收监执行。
去年7月,该院对查办的一滥用职权案,在侦查阶段最后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旁听。这是对办案程序进行监督的同时,强化对案件实体的监督,有效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通过微信、微博、手机报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工作、讨论事项、征求意见、邀请参加活动,打造指尖上的人民监督工作平台。该院还将二维码传播技术引入人民监督工作之中,定时定期将办理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信息,通过“微代码”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发送给人民监督员,征询意见;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为人民监督员开设账户,让每位监督员实时对公开的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进行监督。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院所办职务犯罪案件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刚性监督范围,所办案件数量在创历年新高的基础上,案件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实现了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京口区检察院检察长方红卫说。(杨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