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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晚婚假才3天?新人抢闸12月31前领证

发布时间:2015-12-31 00:2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明年晚婚假只有三天了?天哪!这还怎么结婚呀!”这段时间,网络上“哀嚎”一片,起因是近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进行奖励的规定。“晚婚假取消,23天变3天”的消息,让不少正在准备蜜月之旅的准新人们措手不及。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快就有机智的准新人们想出了招:赶在12月31日之前把证领了,不就能享受晚婚假了吗?于是,这几天的婚姻登记处便比平常热闹了不少。

抢闸领证只为晚婚长假

“听说晚婚假要取消了,这下结婚更没有动力了。”这几天,不少“单身贵族”们都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赶紧找个人在12月31日前把证领了,还能赶上晚婚假。”也有人这样打趣。

事实上,“只要在元旦之前领证,还是能享受晚婚假”这个主意还真是打动了不少准新人的心。1988年出生的郑先生户籍在镇江,不过本人却在重庆工作,女朋友也在重庆,两人本打算春节期间再回来领证。听说晚婚假有可能取消,前两天郑先生特意和女朋友打了“飞的”回来领证。

“我们原先计划的蜜月旅行地是美国,如果晚婚假取消的话,那么哪也不用去了。”这几天本来准备明年领证的陈先生同样特别纠结。思虑再三,陈先生还是决定先去把结婚证领了。“好在本来就是在计划中的事情,也不算特别仓促。”陈先生说。

最近结婚人数有所增加

“最近几天打电话来咨询晚婚休假政策的人特别多,结婚登记量也比平时多了一些,但没有出现井喷的情况。”京口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上周以来,每天前往该婚姻登记处领证的新人比平时增加了一倍左右,“这个有多种因素,上周既有平安夜,又有圣诞节,每年年底结婚人数都会稍有增加,不过,也有一些新人表示,确实是受到晚婚休假政策可能调整的影响。”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每到年底,婚姻登记人数都会比平时稍微多一些。尤其是传出晚婚假取消的消息后,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确实比平时多了一些,平时一般每天领证的人数在10对左右,最近每天都在20多对至30对之间,但与情人节、七夕、5月20日等特殊日子相比,领证人数增幅不算大。

记者从市民政局福事处获得的信息也显示,最近几日,全市登记领证人数确实有所增加,24日登记人数为131对,25日为298对,28日为248对,而11月份平均每天登记人数为100对左右。

另据了解,2015年截至昨天为止,我市共有39523对新人登记结婚,其中初婚占79.8%,再婚占20.2%,男女平均初婚年龄均为33.7岁,2014年我市初婚登记年龄为32.8岁。

晚婚假确定取消了吗?

原来的计生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也就是说,男方迟于25周岁、女方迟于23周岁结婚的,属于晚婚。双方可以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根据各地的规定不同,享受额外增加的假期天数。

日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决定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条款。

那么晚婚假确定取消了吗?记者从我市多个部门都未得到明确答复。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的婚假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婚假,二是晚婚假。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全国的婚假统一都是3天,但是晚婚假并不相同。有相关人士表示,婚姻法与计生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规范,二者调整的范围不一:婚姻法调整的是婚姻,计生法调整的是生育,两者并不冲突。因此,计生法修改后,还需要各地立法机关修改对应的法规或条例,现在就判断“晚婚假取消”还为时过早。(记者 朱秋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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