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举行《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宣贯会,深入推进该《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
会议邀请了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专家费宗欣对条例内容进行了具体讲解。
据了解,2015年,我市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陆续创成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江苏省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新建节能建筑621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2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47万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18万平方米,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20项,总建筑面积199万平方米,争取建筑节能专项资金1195万元。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夏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鄂金书参加会议。(司马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