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日前,在丹徒新城瑞山路一处路口,一摩托车与轿车发生事故。但摩托车驾驶人不仅是向同事借的车辆,自己还没有驾驶证,于是,尽管摩托车主手续齐全,但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
当日16时许,赵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瑞山路由南向北直行,在路口不幸与对面车道在此路口左转的一辆轿车发生碰撞,赵某瞬时倒地,造成右脚脚踝内外侧骨折。事后调阅现场监控,民警发现赵某倒地后,很快就站了起来,不顾右脚被撞断的疼痛,赶忙去扶摩托车,原来摩托车是他临时向同事借来的。
据赵某介绍,当日,车子坏了,因临时外出,就向同事蒋某借了摩托车,在返回途中发生了车祸。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赵某无摩托车驾驶证,尽管这辆摩托车手续齐全,且购买了相关保险。但咨询后发现,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造成的损失将由当事人赵某自行承担。 (邓欢 於荣荣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