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信用信息处获悉,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启动,2015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报送2015年度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10月1日以来,2013年度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先后在我市展开。我市2013年度年报公示率为89.5%,2014年度年报公示率为85.1%。从总体看,年报公示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大多数企业存续状况良好。
除了2015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正常报送2015年度年报以外,工商部门还将对2013年度和2014年度未年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其中2012年度及之前未年检也未吊销、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两类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对符合注销条件的企业引导其依法注销;对有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情形的,可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充分认识年报的意义和作用,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年报,未年报的企业将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会成为企业永久的信用“污点”,在经营、投融资、获得荣誉、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也将面临诸多限制。(周健 施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