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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传达学习市委35号文件
全力推动立法工作在全省“水平领先”

发布时间:2015-12-10 02:5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市委35号文件),要求全市人大系统带头学习贯彻好文件,全力推动镇江立法工作在全省从“过程先行”迈向“水平领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庆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张庆生指出,市委高度重视《意见》的制定,起草过程中,市委书记夏锦文直接指导、亲自修改、全面把关,《意见》充分体现了法治先进性、创新引领性、制度突破性和实践操作性,也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认为《意见》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前瞻性、探索性、先行性的创举,为全省地方立法工作起到示范、带头和推动作用。

就学习贯彻好市委35号文件,张庆生要求,要学好文件精神、提升立法理念,把学习《意见》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立法工作的最新部署以及立法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准确把握立法“两大体系”的目标、“三个维护”的作用和“四项原则”的要求;要把握全局定位、推进特色立法,紧扣“生态领先、特色发展”战略定位、“现代化山水花园城市”建设目标和“历史文化名城”独特优势,加快构建配套国家法律、体现时代特征、具有镇江特色的地方法规体系;要发挥主导作用、完善立法机制,切实做到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发挥政府重要作用、扩大社会参与贯穿始终;要坚持质量至上、提高立法水平,牢牢把握“切口小、争议少、涉面广、操作强”的要求,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立法参与,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立法带来的“制度红利”。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市人大系统深入组织学习贯彻活动,做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各级人大干部“全覆盖”。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苏,副主任王萍、鄂金书、凌苏,秘书长任振棣以及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郑仁轩 林兰)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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