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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部分注册营运黄标车将于本月报废
市区已报废300余辆,12月15日前报废可享补贴

发布时间:2015-12-09 00:0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从11月17日正式实施淘汰报废补偿政策以来,现在一天有60多辆黄标车前来报废。根据相关规定,市区852辆注册运营黄标车,将于本月15日前淘汰报废,我们希望车主尽早办理相关手续。”昨天,市交警车管所管理科负责人张祥福告诉记者,目前,市区已淘汰相关车辆300余辆,这些车辆将按照规定享受补贴。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作为具备资质的指定报废点,位于丁卯的镇江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公司停车场和门前道路上,停满了已经报废和等待报废的黄标车。公司负责人卞四民表示,这次黄标车淘汰工作只有短短一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由于淘汰报废车辆数是以前1年,甚至2年的数量总和,目前公司已满负荷运转。他建议,有条件的车主可将车辆直接开来,公司对有需要的车主可提供免费拖车服务。

记者了解到,淘汰黄标车是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保护大气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我市从11月17日正式实施这一工作,突击整治黄标车尾气排放,不断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秩序,并制定临时奖励政策,鼓励广大车主自觉报废黄标车。

据车管部门统计,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共有2132辆,其中市区范围852辆。目前,根据规定,享受临时奖励政策黄标车的对象和范围是,2005年底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车辆注册日期分别为2000年12月31日以前、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月1日以后,三个时间段。

凡在2015年12月15日前,主动办理其他黄标车报废手续的,可享受临时奖励政策。按照货车、客车两类车型给予不同档次的补贴奖励,车辆类型包括,大型载客汽车、中型载客汽车、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奖补额度根据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逐步递减,补贴标准为大型载客汽车0.8万-1.4万元,中型载客汽车0.5万-0.8万元,小型、微型载客汽车0.3万-0.5万元;重型载货汽车0.6万-1.2万元,中型载货汽车0.6万-1.2万元,轻型、微型载货汽车0.5万-1万元。

现阶段,市区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牵头设立专门窗口,环保、公安、交通、商务和财政等部门联合办公,为车主办理手续,发放奖励资金。各辖市和丹徒区在本辖区统一设立联办窗口。同时为鼓励其他黄标车淘汰报废,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报废手续的,同样可以享受本临时奖励政策。(余长保 张兆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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