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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12-04 11:4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天(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的部分师生,走进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参观了信息中心,审讯法庭和市中院院史陈列馆。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的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治教育,市中院特地安排同学们旁听了一起案件的审讯。庭审过程中,现场气氛庄严肃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合议等审判环节后,法庭当场进行宣判。

    参加旁听的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观摩,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与权威。(金山网记者 董礼 通讯员 孙彩萍)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黄跃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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