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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龄童骨折引纠纷 司法部门调解维权

发布时间:2015-12-03 00:2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日前,35岁的陕西籍男子罗某来到丹阳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向调解员送上锦旗。至此,一起七龄童意外摔伤导致骨折而产生的纠纷成功化解。

据了解,3年前,罗某夫妻来丹阳开了一家餐饮店。去年,考虑到儿子要读小学,夫妻俩将儿子从老家接来,并在当地上了学。今年11月初,罗某的妻子吕某在外出途中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导致头部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电动三轮车主付全责。正在吕某住院治疗期间,其7岁的儿子小宁又不幸发生意外。

事发当天下午5时许,小宁在医院附近空地上玩耍时意外摔倒,并导致其手臂骨折,事发后,罗某报警求助。孩子说不清自己是如何摔倒并导致骨折的,从监控画面上也未查明有人或有车辆撞倒孩子,且一时未查明孩子玩耍时所在空地的具体产权人,因此警方无法给患儿家属一个明确的答复。

事后,罗某找来同乡,向当地有关部门上访,并向丹阳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求助。该中心立即委派人民调解员介入,罗某说,他与妻子文化程度都较低,且收入不高,孩子治疗也花了不少钱,希望调解员查明空地所属的产权人,给予一定的赔偿。

调解员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最终查明空地的产权所有人,且根据空地上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要求相关部门根据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等原则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多次倾情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罗某成功拿到了相应的赔偿款。 (朱磊 沈湘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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