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日前,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批捕盗窃罪犯罪嫌疑人孙乐平,从1986年开始到去年,他已7次被司法机关判处盗窃罪,累计判刑长达19年10个月。今年3月,刑满释放的他没安稳多久,便在其后5个月内疯狂盗窃23起。10月9日,当他再次盗窃时,被警方抓捕归案。
1967年出生的孙乐平,曾先后在1986年、1990年、1996年、2007年4次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一至七年有期徒刑。2010年5月24日,他又因盗窃罪被丹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于2011年8月11日释放。可是刚释放4个多月,2011年底,他再次因盗窃罪被丹徒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虽屡次被判刑,但孙乐平并未改正,2013年11月,他又因盗窃罪被逮捕,2014年5月,丹徒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官表示,2015年3月,刑满释放后不久的孙乐平,不满足于找个安分守己的工作,干回了盗窃的老本行,重操旧业。经查,2015年5月至10月期间,孙乐平于深夜窜至丹徒辖区内,利用夏季居民喜欢开窗户透气的习惯,采取窗口“钓鱼”的方法,将竹竿从窗外伸进屋内,挑出衣物,先后盗窃23次,共窃取衣裤、箱包内的现金、香烟等财物共计8000余元。
俗话讲,“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孙乐平。10月9日,孙乐平在丹阳市一足浴包厢内挥霍盗窃得来的钱财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归案。(文中人物系化名)(李志来 王伟东 张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