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运管处了解到,根据省有关规定,市运管部门对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车辆数据进行了全面核查,发现全市共有1400余辆营运“黄标车”,自11月1日起已列入淘汰范围,该处将不再予以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要求其强制报废,凡违规上路的“黄标车”,一经发现将被严肃处理。
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具体分为几种: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货车;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我市为何要加快淘汰“黄标车”的步伐?市运管部门表示,这是因为“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明显高于“绿标车”。以汽油车为例,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标准或28辆国Ⅳ标准“绿标车”污染物排放量的总和。
近年来我市汽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态势,汽车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黄标车”对空气质量造成极大的危害。市运管部门负责人表示,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多集中在低空层面,且污染物中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二次污染物(PM2.5、臭氧、光化学烟雾)的重要载体,是造成灰霾现象频繁出现的原因之一。因此,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特别是加快淘汰“黄标车”,是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民生举措。
据了解,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13个省辖市进一步扩大“黄标车”的禁行区域,全省乃至整个长三角地区建立“黄标车”黑名单库,让“黄标车”无处可行。全省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将对辖区内的营运车辆进行全面核查,对列入淘汰范围的“黄标车”,一律不再核发环保标志,也不再办理营运年度审验手续,凡有“黄标车”违规上路的,一经发现将被严肃查罚。(钱晨 沈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