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上午,镇江市文化馆理事会、监事会成立,根据章程,理事会有权审议馆长提名推荐的副馆长人选,聘任中层及以下管理层人员。这意味着镇江市文化馆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成功迈出了实质性一步,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馆工作在广泛吸纳社会资源,更好服务群众文化工作的同时,也是给自己上了两道“紧箍咒”。
镇江市文化馆是政府设立的组织、辅导、创作、培训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财政拨款怎么用,如何才能更为有效地开展文化服务工作,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在文化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正是文化体制改革的有益尝试。
新成立的理事会是镇江市文化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文化馆发展战略、服务管理等相关事务进行决策,并依法制定相关章程,对文化馆业务体系工作具有决策权。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由7名理事组成,组成人员包括馆党政负责人、企业代表、媒体代表、服务对象和其他社会代表。除馆党政负责人外,其余理事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经主管局文广新局审核通过产生。理事会成员兼职不兼薪。
由9人组成的监事会是对理事会和管理层监督的机构,负责对决策、执行行为进行监督,监事会成员的推荐和任免方式与理事会相同,由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和职工代表组成。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赵峰认为,在公益性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目的,就是要逐步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规范合理的现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管理、监督、评价和反馈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
以前主要工作要向上级党委汇报,现在还要向理事会和监事会汇报,镇江市文化馆书记、馆长汤小河觉得是件好事——“这样国家的投入能更好地服务文化建设,满足老百姓的文化需求”。这样还可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调动社会资源增强文化馆的公益服务能力。
汤小河说,这次理事会、监事会绝大多数理事、监事都是通过社会公开招募聘请到的社会贤达,社会各界力量共同管理文化馆,可以帮助文化馆提升社会影响力,扩大社会认可度,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高。另外,文化馆也可以更多地倾听来自公众的声音,了解公众的需求,有的放矢地推进各项工作,在公众的监督下更好地发挥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李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