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必须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工作重点
人才培养的质量,不应只看学生考试分数,更根本的是看学生是否具备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要面向全体学生,牢固树立人人成才观念、多样化人才观念、终身学习观念和系统培养观念,更加注重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更加注重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协同育人,努力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要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更加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为党和人民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提高教育质量必须全力落实促进公平、优化结构、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
根据《建议》的部署,“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要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在提高教育质量上下大力气、下苦功夫,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
(一)提高教育质量,必须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现代化的教育是公平的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建议》对促进教育公平的部署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保障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样受到良好教育,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二是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办好特殊教育”,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三是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强化政府促进教育公平的主体责任,“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的渠道,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让每个孩子都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
(二)提高教育质量,必须着力优化教育结构体系
现代化的教育应当有合理的结构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建立人才培养的协调机制,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使我国教育越办越好、越办越强。《建议》将优化教育结构体系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重点,作出了三个方面部署。一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集团化办学、校企一体化办学、“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二是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三是全面提升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快建立高校分类设置、分类拨款和分类评估制度,形成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长效机制;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使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办好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支持高校参与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
(三)提高教育质量,必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必须加快教育改革步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教育方法,努力形成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育人环境。《建议》重点从四个方面对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出了部署。一是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二是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完善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三是完善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健全国家教育督导制度,引导社会参与监督学校管理和改革,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四是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加强民办学校内部制度建设,保障民办学校、学生、教师合法权益。
四、努力为提高教育质量提供坚强保证
实现“十三五”时期提高教育质量的目标任务,要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不断提高领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能力,努力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二)大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
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努力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教育部门要依法行政,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学校要依法办学,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推动章程建设,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
(三)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教育质量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治力度。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着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改善教师待遇,关心教师成长,维护教师权益,吸引、鼓励、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让尊师重教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归根到底靠人才、靠教育。我们要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