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63名劳动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在网上调解平台提出经济补偿的仲裁申请,8天后,劳动争议案尘埃落定,每人获得相应补偿。丹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调解专家陈秀芹率领团队,近日完成了这项网上调解。
63名劳动者网上集体申请仲裁工作量和社会影响都较大。陈秀芹摸索出一套办案新路子,自创“1+3+3+3”模式,将网上办案流程精细化:将半日内受理改为2小时内受理,将10天办案期限细分为用1天时间详细了解情况,3天说服用人单位,3天说服劳动者,3天缓冲,一下提升了办案效率。
接到63名劳动者的申请后,陈秀芹立即指派专人逐个调查了解情况,并与用人单位老板沟通。老板否认是单位解除了合同,一口咬定工人是自己走的。事后,用人单位又主动打来电话,表示愿意过来谈谈。用人单位来的是现在的负责人王某说,这批项目的工人并非公司招聘,而是公司将项目转包给另一人段某,由段某所招,因此单位与这些工人并无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更无从谈起。用人单位的理由把申请仲裁的工人们难住了。工资打卡记录上写的是付款人段某,承包合同上承包人处也是段某的签名……工人们没了办法。
陈秀芹随即将工人和王某分开,分别说明情况。她告诉工人,从现有的证据看,公司的回应是有道理的,要得到法律支持必须依靠证据。她又提醒王某,作为用人单位,将项目承包给了一个没有用工资质的自然人,借此逃脱责任是行不通的。第五天,咨询过律师的王某打来电话,希望陈秀芹和工人们好好谈谈,他们可以给工人们钱,但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有困难。陈秀芹感到了王某的诚意,随即拨通了工人们的电话。他们正在犯愁——没找到证据,打官司又费时费力。
最后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按照工人工作满一年1000元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一起集体劳动争议案只用8天便顺利解决,63名劳动者连称没想到。
今年以来,丹徒区仲裁院通过网上调解服务平台调解案件161件,平均2天办结1件案件,其中成功调解158件,调解率98.1%,按期结案率100%,平均办案周期不超过8天。(张振恺 沈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