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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钟看39次手机”司机被判缓刑
致人死亡后自首并积极全额赔偿,获对方谅解

发布时间:2015-10-30 02:4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去年9月5日,常州司机高某驾驶大型客车在句容境内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前7分钟他看了39次手机,以致遇紧急情况处置不及撞死骑车过路老人。昨天上午,句容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交通肇事案,鉴于肇事方积极赔偿受害方,取得对方书面谅解,且高某存在自首情节,当庭判决高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高某表示服从判决,并希望人们以他为戒。

案情回顾

7分钟看39次手机,

大客车撞死骑车老人

2014年9月5日6时许,常州人高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从常州汽车站带客到南京溧水汽车站,下完客后,他开车准备前往南京江宁汽车站。

8时21分,高某沿宁溧线由南往北行驶到句容郭庄镇的一处十字路口,车速约每小时70公里,与骑自行车过马路的杨某发生碰撞。杨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调查认定,高某负主要责任。

行车记录仪显示,在事故发生前的8点14分到8点21分,7分钟的时间里,高某4次掏手机,共低头看了39次,其间几乎是每低头看一眼手机,再看一眼前方路况,一次低头的时间近2秒钟。如果以70公里每小时的车速测算,高某看一次手机用1秒钟,就意味着,他每一次低头,汽车就向前行驶近20米。

在最后一次看完手机后,高某用左手握着手机靠在方向盘上。几秒钟后,悲剧发生了,8点21分07秒,在十字路口,一名老汉骑自行车穿越马路。高某赶紧打方向,按喇叭,并踩刹车,但为时已晚……

行车记录仪显示,碰撞发生在8点21分09秒,事故发生后,高某下车查看并报警求助。

法院判决

自首并全额赔偿,

处14个月缓刑18个月

“这起事故发生后,我取保候审,这么长时间,要不是家人的支持,我都撑不下来。”庭审中,高某深深自责,当天交通肇事发生前7分钟,他多次拿出手机查询日历,因为不久后,他的龙凤胎子女,将过百天。屡次核对日历和工作时表,了解当天是否休息。这起事故对他来说,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对受害人一家和自己家庭,都是很大的伤害。对于检方的责任认定,他并不多做反驳。只是希望法庭能够看在两个子女刚一岁多,尚年幼需要抚育,能够从轻处罚。

合议庭认为,高某作为有着十六七年驾龄的司机,安全意识淡薄,驾驶大型客车肇事,致人死亡。鉴于肇事方已积极全额赔偿受害方,取得对方书面谅解,且高某存在自首情节,当庭判处司机高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对于法庭的判决,高某表示认可,并希望人们以他为戒,吸取教训。(余长保 张正龙 张兆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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