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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消协人士教消费者巧妙维权

发布时间:2015-10-26 00:4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在刚刚过去“十一”黄金周,青岛曝出“天价虾”事件,点菜时38元一份的大虾,结账时却变成了38元一只,如此宰客行为引发了全国性的关注。如何在消费中避免类似的宰客现象的发生?如果不幸遭遇商家宰客,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昨天,记者采访了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唐占军,为消费者支招。

“遇到商家宰客,要依法巧妙维权,第一时间收集、保留证据。”唐占军说,在“天价虾”事件中,消费者与商家发生了比较严重的纠纷,消费者在报警后折腾到深夜,其实消费者有更巧妙的方法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就是在感觉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采取录音、录像的手段记录下交谈内容以及当时的情景,其次保留好发票或收据。“在各项证据收集并保留好的前提下,就算消费者付了钱也没有关系,等到相关部门介入处理时可以凭借手中掌握的证据有效维权”。

在“天价虾”事件中,消费者报了警,警察说管不了,让找物价局,物价局说过完节才能解决。针对该事件中存在的各职能部门“踢皮球”的现象,消费者又该采取哪种维权渠道才更为有效呢?

唐占军说,根据消法的规定,各职能部门都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在选择投诉渠道的时候,消费者可以根据情况判断后选择相应的部门进行投诉,如属于价格欺诈可投诉到物价部门。如果不能判断,可以通过12345政府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以及工商部门的微信、微博进行投诉,在上述维权方式中拨打12315热线应该列为优选。

“天价虾”事件在全国范围的发酵与消费者将其遭遇发布到网上有很大关系,对于这种行为,唐占军表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也是消费者维权的手段之一,一旦引发关注,可以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督促他们更快地做出处理。

对于如何避免被宰客,唐占军提醒消费者,消费中如发现疑问一定要多问,不要盲目消费。例如在“天价虾”事件中,消费者虽然在事前确认了是一份38元,但一份38元的表述仍然是模糊的,一份是多少并没有说清楚,所以对于一份、一碗、一盆诸如此类的规格不明确的表述,消费者一定要多留个心眼。(施静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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