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下午,市长朱晓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等事项。
会议认真听取了《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修改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规划》修改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体现了“生态领先、特色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对建设用地规模的总量控制和“四线”管理机制的落实,体现了正在编制的“十三五”规划的新要求和新内容。会议强调,要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镇江发展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总规修改内容,做到与全市生产力布局、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等相衔接,在推进落实中把生态空间管制好、建设空间开发好,更好地彰显镇江特色和时代特征。会议要求,对规划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镇江市关于建立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强调指出,粮食生产是一项基础性、安全性、稳定性的工作,必须始终紧抓在手,保证生产、供应和品质安全。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的政策,结合镇江实际,引进新技术、新方式,完善扶持政策,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细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考核,抓好生产、加工、仓储、流通、质量安全等各个环节,筑牢耕地保护、产能提升、流通储备三道防线,确保把保障粮食安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了2015年市级产业发展资金池建立及运行情况汇报,指出建立产业发展资金池,顺应了市场化发展的趋势,符合深化财税改革的要求,整体运行取得初步成效。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筹资方式、运作模式,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建立投资备选项目库,强化绩效评估,确保取得更大成效。
会议审议了《镇江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会议认为,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变无偿为有偿、变分散为集中,有助于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产业投资领域。会议要求,按照“起步要稳、运作要实、效益要显、不断完善”的要求,明晰基金定位、重点投向、资金来源、运行管理和监管机制,确保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更有效地支持全市产业发展。会议要求,对该暂行办法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镇江市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和《2015年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分配建议方案》。(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