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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通报情况
244名“老赖”被纳入失信名单

发布时间:2015-10-22 00:4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情况。从7月初开始,市中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执行活动,纳入全市法院集中执行的800件涉民生案件,已执结或者清理结案468件,执行到位标的128.62万元。其中对228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对5名被执行人罚款2.2万元,限制出境63人,将244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予以信用惩戒。

案例一

数十人工资被拖欠

解变现难题化矛盾

朱某等62名职工与丹阳市利福来鞋业有限公司工资争议纠纷一案,丹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责令该公司支付职工工资及补偿金225.8万元。因丹阳市利福来鞋业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朱某等62名职工向丹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丹阳法院立案执行后,及时查封了被执行人丹阳市利福来鞋业有限公司位于丹阳市导墅镇金鹤路的四处厂房。因该案执行标的较大,职工情绪十分激动,经常到执行法院催办,数十名情绪急躁的职工还聚集到镇政府上访。

执行法院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共同做好职工的情绪稳定工作,同时积极帮助寻找买受人,并坚持先行支付职工被拖欠工资为购买条件,最终得到了买受人的确认。买受人先期支付的225.8万元购房款刚打到法院账户,执行法院立即发还。等待在丹阳市房管处执行人员随即解除了对厂房的查封,并实际交付了厂房。

案例二

想方设法寻找行踪

雨夜守候终有收获

2014年5月,靳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将夏某撞伤,夏某诉至丹徒法院。2014年11月27日,丹徒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靳某向原告夏某支付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23936.63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靳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夏某百般无奈 于2015年1月5日向丹徒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被执行人靳某户籍所在地在河北省,执行法官多次与其联系未果。执行法官调查发现,靳某曾在丹徒区高桥镇从事业务。9月29日,执行法官根据线索冒雨赶到高桥镇,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找到了靳某居住的出租屋,未见到靳某。下午6时,执行法官又带人等候在靳某家门口附近守候,直至晚上八时靳某终于出现。

靳某看到执行人员时异常吃惊,他根本没想到法官会在夜晚冒着大雨执行。最终,靳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场支付了3000元,余款也随后履行完毕。

案例三

不尽责任拒付抚育费

纳入失信名单见成效

姜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婚后双方育有一女儿。2012年开始,姜某与王某分居,由于男方王某不尽父亲抚养义务,女方姜某又体弱多病,无固定收入,导致其女儿生活费用无着落。2014年9月,姜某以女儿法定代理人名义向扬中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支付其女儿的抚育费。今年4月,扬中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王某应承担女儿的抚育费每月500元至独立生活时止,并支付2014年8月起至2015年6月止的抚育费5500元。因王某未按照履行义务,姜某以女儿的名义向扬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由于被执行人王某一直不露面。执行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给予信用惩戒,并限制其乘飞机、坐高铁、贷款、买房和购车。

王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处处受限,不得不委托朋友到扬中法院协调,同意一次性付清案款。当姜某拿到执行案款后,连声感谢执行法官不仅解决其女儿的生活来源,还帮助其走出了生活阴影。

案例四

企业停产无财产执行

司法救助解燃眉之急

孙某等3人系镇江新区某厂工作多年女工。由于市场原因,导致企业的产品滞销,企业常常拖延发其工资。王某向开发区法院起诉,要求企业支付其劳务费。开发区法院作出判决:责令该企业支付其劳务费共计1.23万元。因该企业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孙某等3人向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执行法院调查了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机动车辆登记情况,查询了其房产、银行存款情况,未发现该企业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到企业所在地发现被执行人早已停止生产经营,老板“跑路”,人去楼空。

执行法院考虑到孙某等3人目前生活的实际状况,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按照实际情况为其申请了救助金。当孙某等3人领到司法救助金时称,虽然案款没有全部执行到位,但对执行法院的热情工作态度和人文关怀表示感谢。(记者 谢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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