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公共花坛的花木原为大众观赏,有人却为了牟利,将一千一百余株火焰南天竺树苗拔光。近日,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苗木的顾某某等四人提起公诉,使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
1月的一天,顾某某和朋友散步路过扬中市园博园1号门,发现门口的花坛里新栽植了不少苗木,便随口问这是什么树,朋友说这叫火焰南天竺,属于珍贵花木,顾某某便记在了心中。
1月22日晚,顾某某一行四人驾驶面包车至园博园1号门附近,采取手拔的方式,窃得花坛里430多棵火焰南天竺树苗。几天后,四人故技重施,再次夜间过来,采取手拔的方式窃得栽种在园博园与扬中大道交界处路口花坛内的670多棵火焰南天竺树苗。被盗树苗价值人民币14300元,后民警根据行车轨迹将他们抓获。
近日,扬中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顾某某等四人犯盗窃罪,四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徐芬 景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