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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宣传推广,名称可以任性?
市民吐槽:感觉像遭遇“名称欺诈”

发布时间:2015-10-19 02:1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对“雅居乐·涟山”很多人熟悉,但知道“雅尚苑”的人就不多了。其实这两个名字指的都是同一个楼盘。近日,市区多家楼盘收到了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的整改通知,要求在楼盘的宣传推广中使用在民政部门审核备案过的标准地名,而不是另起炉灶。

其他的要求还包括:楼盘地名标识标牌注音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并按词拼音拼写和分段,不用外国文字拼写;建筑楼盘使用以所在道路地名编订的公安门牌号码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的,只能标注其所取得的道路门牌号码作为该建筑楼盘的指称名称,不得公开使用、宣传其他未经批准名称。

宣传推广时,五成楼盘玩“变脸”

“买了‘雅居乐·涟山’的房子,实际名称是‘雅尚苑’,总觉得怪怪的,好像和自己一开始看的不是同一套房子似的。”近日,市民陈女士在朋友圈吐槽买房经历,称感觉像遭遇了名称欺诈。

实际上,在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镇江市地名管理办法》中,关于我市地名的命名、更名就已有了明确规定。包括原则上不得使用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名和外国人名、地名命名地名等。

“一个标准的地名构词,通常是由‘专名+通名’组成的,比如江滨新村中,‘江滨’是专名,‘新村’是通名。”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殷金彤说,从“雅居乐·涟山”这个称呼来看,“雅居乐”是企业名称,“涟山”在镇江并不存在,也不能作为通名来使用。“在建筑楼盘中,在民政部门审核备案过的标准地名和在宣传推广中使用的地名不一致的情况非常普遍。可以说,有50%左右的楼盘在宣传推广中都不能做到规范使用标准地名。”

“买了丁卯‘东方新卡纳’的房子,拿到手的却是‘东锦花园’的房产证,开发商回复说市地名办正式的批准名称是‘东锦花园’,推广名是‘东方新卡纳’,当时我们就蒙了。现在有朋友过来玩,问我住哪,都要解释好几遍。”市民陈女士已入住东锦花园一段时间,但当时开发商宣传推广中不使用标准名称带来的不便至今依然存在。

随意改名称,带来的纠纷真不少

对于楼盘名称“变脸”,也有一些人觉得无所谓。“小区名字只是一个符号,就像人名一样。最终决定购房的因素仍然是房子的品质、居住环境等,与小区名字无关。”正在考虑买房的王先生说。

那么是否真如王先生所说,楼盘叫什么其实无所谓呢?殷金彤介绍,实际上因为楼盘名称带来的纠纷还真不少。楼盘起名,一般只要符合《镇江市地名管理办法》的要求即可,也就是说开发商在申报楼盘名称时是完全可以充分考虑后再决定的。“但往往申报完了,换了一个销售部门,宣传推广中就把原先申报的名字给推翻了。”殷金彤说,某知名楼盘在申报之初提出使用“街区”这一通名,民政部门经过讨论后同意使用了,但在实际的开发销售过程中名称却一变再变。“随意性很大,想改就改。”

殷金彤表示,虽然名字看起来无所谓,但一旦业主对房子有不满之处,又找不出合理理由时,就会在这方面提出异议。市区某中央广场因为在销售合同中变成了“绿创广场”,就遭遇了业主维权。

你知道吗?楼盘取名“有规矩”

如今楼盘大多讲究取个吸引人眼球的名字,这些名字也许听起来挺好的,但从地名标准上来说,却不一定规范。比如“自由领地”就存在通名缺失的问题。这些地名既没有指明方位,也没有告诉大家是什么性质的场所,外地人听到这些地名只能是一头雾水。

《镇江市地名管理办法》中,关于居住地的命名还有着一些更详细的规定。比如“城”,指的是相对独立的大型住宅区,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商贸和公建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以市民熟悉的“孔雀城”为例,因为达不到“城”标准,实际名称为“孔雀苑”。“小区”、“新村”则要求住宅区相对完整、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园、苑、里、坊、院、庭、局等则是指达不到花园或小区标准,但绿地率在25%以上的住宅区。(记者 朱秋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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