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扬中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微信交友不慎险遭强奸的案件,离异男子徐某因构成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今年5月初,已离异近6年且未再婚的徐某通过微信主动添加女孩李某为好友。次日,徐某约李某到扬中新坝镇某地见面,李某同意。双方见面后,徐某将李某骗至扬中三茅街道某偏僻小路上,意图与李某发生性关系,但遭到李某拒绝。
眼见欲望无法得到满足,徐某将李某推至路边,采取掐脖子、捂嘴巴等手段,欲对李某实施强奸。李某强烈反抗,并趁徐某不备,将其推倒后逃到路边,大喊救命。此时,一辆轿车路过停下,徐某见状赶紧逃离。李某随后报了警。
扬中法院经审理查明,徐某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徐某由于意志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王辉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