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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暖流”涌动,最高可获5000元救助
救助患重病或遭遇突发事件的特困职工抓紧申报

发布时间:2015-09-29 04:4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记者日前从市慈善总会获悉,由市慈善总会和市总工会联合实施的2015年“慈善关爱特困职工暖流行动”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将对今年以来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特困职工,给予一次性慈善救助,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可抓紧申报。

今年“慈善暖流行动”的实施范围为:市区(含丹徒、京口、润州和镇江新区)范围内在工商、税务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不含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中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三年以上,参加社会保险的特困职工和低收入家庭(相当低保标准的两倍,下同)职工;原国有和集体改制、出让、兼并、破产企业中执行定补、协保政策规定的特困职工和低收入家庭职工;退休职工和职工家属(如父母、配偶、子女)不参与“企业职工暖流行动”救助申请。类似情况可在今年底按“慈善温暖行动”救助办法申请救助。

今年“慈善暖流行动”的申请条件为:2014年9月1日以来,特困职工患各类重大疾病治疗,在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结算和职工互助互济后,个人实际自付医疗费累计在5000元以上者;2014年9月1日以来,低收入困难职工患各类重大疾病治疗,在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结算和职工互助互济后,个人实际自付医疗费累计在8000元以上者;2014年9月1日以来,遭遇自然灾害、火灾、车祸等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重大损失,在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结算和商业保险赔付、职工互助互济后,个人实际自付医药费和意外事故经济损失,特困职工家庭净值累计5000元以上,低收入职工家庭净值累计在8000元以上者;上述对象2014年9月1日以来未接受过慈善机构一次性救助。

申请对象可在本企业工会领取“慈善暖流行动”救助申请表(亦可在镇江慈善总会网站和镇江市总工会网站上直接下载)。申报工作于10月20日前截止。

本次“暖流行动”的救助标准,将根据受助者困难程度分档确定,具体为:1.特困职工救助对象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故经济损失净值在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3000元。2.低收入困难职工救助对象个人自付医疗费或意外事故经济损失净值在8000元以上2万元以内的,一次性救助2000元。3.凡救助对象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净值在2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的,特困职工一次性救助4000元;低收入困难职工一次性救助3000元。4.凡救助对象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净值在3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5000元。本次救助最高封顶额为5000元。向市慈善总会认捐慈善资金的企业和市总工会管理的企业工会申报对象发生的救助金额,由市慈善资金全额承担;区总工会管理的企业工会申报对象发生的救助金额,由市、区慈善资金按六四比例分担。救助金将于11月上旬“江苏慈善周”活动期间全面发放。

据了解,慈善关爱困难职工“暖流行动”实施5年来,共救助困难职工249人,支出慈善救助金82.7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困难职工因重病和意外事件造成的家庭困难,调动了企业职工生产积极性,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起到了积极作用。(甘培华 姜萍)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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