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镇江市工商局、市消协发布“双节”消费提示
外出旅游签订合同要详细 网络购物交易证据要保全

发布时间:2015-09-26 00:1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旅游消费、网络购物也将进入一个高峰期。昨天,市工商局、市消协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内容越详细越好,谨慎选择电商旅游产品。选择海淘或微店购物的消费者一定要选择合法的海购网站或微店应用平台,做到货比三家,保全交易证据,以免上当受骗。

在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和市消协受理的旅游消费投诉中,涉及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时间缩短、住宿和就餐质量、交通工具低于事先约定标准等各个方面。为此,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提醒消费者出游前应与旅行社签订详细的合同,旅游线路行程、时间安排、交通工具、住宿安排及酒店星级标准、景点(景区)及游览线路等内容,要在旅游合同上一一明确。

近几年旅游电商迅猛发展,市工商局、市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在网上选购旅游产品时,不要一味选择低价产品,注意查看网站是否正规,且要留意网站指定的旅行社是否具有相关资质。

针对网上购物,市工商局、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节假日期间进行网络购物时,要注意选择合法的知名平台,同时保全交易过程的相关证据。交易过程应留存的证据主要包括商品详情网页、与商家沟通的聊天记录和视频记录、交易信息和支付信息、单据、物流信息等。

对于新型的网络交易平台,比如“微店”和“海淘网站”,由于没有交易担保平台,对消费者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微店”,目前没有营业执照,没有销售凭据,很难确定责任主体,是现行《消法》监管的“真空地带”,一旦出现纠纷,维权会很困难。所以市工商局、市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选择“微店”和“海淘网站”时,要格外谨慎。(陈红生 施静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