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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一企业接受行政指导
违反《旅游法》及新《广告法》

发布时间:2015-09-24 02:2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打开电脑、手机,随时会在网页上或QQ群、微信中,看到各式各样的旅游广告,你知道吗,这些旅游广告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风险?不可轻信。昨天,市旅游部门接到市民举报,某网站工作人员违法发布旅游广告、招徕游客。经过核实,这家网站存在多种违法违规行为,市旅游与市工商部门立即上门行政指导。

经过调查取证,这家网站存在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存在两大问题,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许可,开展旅行社业务并发布广告;纵容论坛版主等没有旅游行政许可的个人和团体发布旅游广告。根据《旅游法》,未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开展旅行社业务,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必须在网站首页标注相关行政许可编号。新《广告法》也规定,如果游客因为看了媒体违法发布的旅游产品信息并参加旅游活动,受到人身财产伤害,相关媒体承担连带责任。

市旅游与市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立即上门开展行政指导,与企业负责人一起分析,如何规范、合法的发布旅游广告。建议该网站申请相关行政许可,办一家旅行社再开展旅游业务,同时可创建旅游板块,邀请正规旅行社进入,开展旅游业交流和信息发布,增加网站开展旅游相关业务的权威性。遇到论坛版主、网友发布旅游广告,未知其是否合法,可向市旅游和工商部门咨询,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相关部门表示,暂时未对企业处罚,但将会继续关注,如果企业拒不“悔改”,则会正式约谈或处罚。“这项工作面广量大,我们建议企业,国庆节后,组织相关版主和网友,以及旅行社座谈,探讨一种更好的方式,既不违法违规,又能为市民提供安全可靠的旅游服务。” (记者 叶明旻)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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