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扬中法院联合扬中检察院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采取多举措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
据扬中法院介绍,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限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低,被告人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没有异议且同意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受理的案件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包括节假日)审结,最迟不得超过二十日,不得延期。
同时,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内部设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小组或专门人员负责此类案件的审理,优先考虑初任刑事法官审理此类案件,并实行独任审判、自主签发法律文书机制,加快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的速度和效率。
对于轻微刑事案件,法院将协调检察院指派一至两位公诉人,采取多个案件集中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但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可一并进行,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常文金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