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扬中法院针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对被执行人及时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迫使被执行人还清全部债务。
2011年,钱某向何某借款20万元,后仅还了5万元,何某在多次向钱某催讨余款无果后,一纸诉状将钱某诉至法庭;经调解,扬中法院依法确认钱某应给付何某借款本金15万元。但钱某在调解书确认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仍拒不履行,何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3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扬中法院依法对其财产进行了查控,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依法追加其配偶施某,亦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去年最高法院开通失信被执行人平台后,该院又依法将两位被执行人列入了失信名单,可被执行人仍是拒不履行,且申请人了解到钱某和施某经常出入美国,并在美国购办了别墅。
执行干警到上海边境调取了钱某和施某的出入境记录等资料后,依法决定限制钱某和施某出境,并向公安机关送达了对其限制出境的通知书和作废出国境证件通知。当钱某和施某又一次准备去美国时,发现自己的护照已被作废且被限制出境后,主动与法官联系还款事宜,并于上周将案款(包括违约金及逾期履行利息)一次性交清。(林星 景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