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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地三尺”地下室变身“阳光房”
事发香奈河畔二期,11户业主已开挖

发布时间:2015-09-09 04:2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图为工人正在挖土。 马镇丹 摄

金山网讯 “本来是一个地下室,旁边是公共绿地;现在被挖开三米深,建成了阳光房,安全隐患实在太大了。”日前,有市民向镇江日报反映,远洋香奈河畔二期小区里,7幢、29幢、31幢等一楼业主破坏公共绿地,私自将自家地下室挖开,建成阳光房,甚至还在挖开的墙面上开窗开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前天下午,记者走访现场一探究竟。

当天下午3点,记者来到远洋香奈河畔二期。在7幢102室,记者看到,原本在地下室一侧的草地已被挖出了一个深约2米、宽约1.5米的坑,据现场施工人员介绍,最深要挖到3.3米。记者了解到,自行开挖地下室的户型都是一楼带地下室的,由于房屋前后地势高低不同,地下室南面在地上,北面则埋在地下。据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保安队长李彦伟介绍,目前已经有11户业主自行开挖地下室搭建阳光房,“我们了解情况后,已进行了劝阻,且下发了整改通知单,但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我们也很无奈。”

7幢地下室正在开挖,而29幢、31幢的地下室已初具雏形,31幢101室已完成阳光房的改造。在31幢102室地下室,记者看到,地下室外已经挖出一个二三十平方米的区域,墙面开出了窗户和门,上面搭建阳光房的铝合金框架已经建好。看到有记者前来,101室和102室业主纷纷表示,7月份交付拿到房子后,发现地下室渗水严重,与开发商多次沟通交涉后,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他们来做过一次防水处理,但效果并不明显,我们只好将地挖开自己做防水。”该业主表示,自己只是挖了一些土,且窗户也没有开在承重墙上,对墙体本身的结构并没有影响。

“半个月前就接到物业的反映,我们也到现场来过多次。”现场,官塘桥街道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聂忠兴介绍,因为远洋香奈河畔二期的房屋还没有完全交付,属于“在建小区”,遇到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物业早期干预,城管部门配合进行执法。记者查阅相关法律发现,未经审批,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属于违法行为。对于“挖地三尺”的行为,规划、住建等多个部门都可以处理。

记者随后来到远洋香奈河畔售楼处,对于地下室渗水的问题,工作人员查阅了相关报修记录,其中31幢103室地下室记录只是返潮,且已经做了内墙防水,“至于其他业主,并没有报修记录。”

对于将地下室开挖建成阳光房,是否会对房屋建筑本身产生影响,记者咨询了市抗震办相关人员。对方表示,即便开挖没有碰到地基、承重墙等,也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记者 曾海蓉)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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