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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营业执照全面加“码”
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

发布时间:2015-09-07 00:2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将于2017年年底完成所有市场主体换照。

上月初,市政府新闻办举办了“三证合一”新闻发布会,宣布8月底我市将全面试点“一照一码”新登记模式。目前我市“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推进情况如何呢?

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处长蒋根洋解释说,目前国家层面关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编码细则还未最终敲定,我市工商部门正在等待最终编码细则的出台,“国家层面一旦确定最终的编码细则,我市工商部门就将实现整体的软件切换,全面启动‘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相较于“三证合一”的“一照三码”,“一照一码”的最大亮点在于“一码”。蒋根洋介绍说,所谓“一码”就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全面实施后,这一代码将成为企业法人终身唯一不变的识别码。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有利于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也有利于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

在全面启动“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除个体工商户以外,所有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将全部实行“一照一码”。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2万市场主体,除去15万个体工商户,我市约有7万市场主体持有的是非“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对于这些在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之前已经完成登记的市场主体,原来的旧照该怎么办呢?

蒋根洋介绍说,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对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核发加载嵌入原9位组织机构代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原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按照“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相关证照。

“在2017年年底,我市将完成所有的换照工作。”蒋根洋说,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徐晞凡 施静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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