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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立

发布时间:2015-09-03 00:4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昨天下午,我市正式成立镇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工作。市委书记夏锦文专门作出批示,肯定前期开展的工作,希望以委员会成立为契机,围绕“生态领先、特色发展”战略定位,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问题,用法治思维规划发展路径,用法治理念营造发展环境,用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用法治举措保障发展成果。

市长朱晓明指出,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市依法治市迈出坚定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提高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有利于加快推动“强富美高”新镇江建设。她说,本次选出的39名法律顾问专业性强、来源广泛,分别为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等直接从事政府法律事务经验丰富的人员,还有一些是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知名学者以及律师事务所知名执业律师。现场,她为委员代表颁发了聘书。

会上,副市长倪兴余宣读了市政府关于成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决定。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徐卫代表省政府法制办向我市新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表示祝贺。

今后,39名政府法律顾问将认真履职,进一步推动政府依法决策,帮助政府科学立法,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促进政府依法办事,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帮助解决社会转型时期的各类问题,使镇江在法治事业上有更大进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承担日常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的选聘、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王露 崔扬高)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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