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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来的“委屈奖”弥合社会伤痕

发布时间:2015-08-26 09:3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8月22日,四川达州3名曾在2013年因扶老人被讹的男孩获得“搀扶老人奖之委屈奖”,共5000元。两名坚持正义、秉公办案的民警也获得了2000元的现金奖励。颁发奖金的民间公益组织负责人认为,“给好人发奖就是让好人做好事之后,不再受到委屈,证明他们不‘傻’。” (8月25日中国青年网)

    3名小孩扶起摔倒的老人反被讹,这一事件在当时曾引起舆论哗然,虽然事件得以水落石出,讹人的摔倒老人及其儿子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这一事件带来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事发当时,要不是小孩家长报警,要不是正好有三名目击者替小孩作证,警方调查证实了三个孩子的清白,事情很可能是以好人被冤枉,坏人敲诈勒索成功,还被人当成受害者予以同情与理解而结束。然而,就算如今事件最终得以真相大白,它还是给社会带来了深深的创伤,极端者甚至对老人贴上了“坏人变老了”的标签,认为遇到老人陷入困境,就不能去帮助,以免被讹。

    事隔两年多,这一事件又被旧事重提。这一次旧事重提不是为了揭开伤疤,而是为了弥合伤痕。民间组织对扶人的小孩及办案民警奖励现金,颁发“委屈奖”。虽隔了两年多,但任何时候对好人实施奖励都并不迟。而相隔这么久还给他们奖励,也反证了社会并没有忘记好人,任何时候好人仍然是这个社会的“硬通货”,社会不会忘记他们。掌声和鲜花或许缺席于一时,但终究会给好人们补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奖励孩子及办案民警的是民间公益组织。要避免好人流血又流泪,应该给予好人更多的精神荣誉与物质奖励,笔者以为,虽然可鼓励一些民间公益组织参与其中,但政府部门不能袖手旁观,更应该对一些好人好事实施表彰,要根据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的程度来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及精神奖励,还要多建立健全一些保护好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如2013年颁布执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就被称为“好人法”,被舆论认为是撑腰“跌倒的道德”,能鼓励好人做好事。各地政府需要完善地方规章制度,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以更好地保护与表彰好人好事。

    因为,只有让好人得到应有的回报,才不会让好人流血又流泪,才是社会对好人的感恩与报答,才会激励社会正能量,让更多的人群起效之,从而对社会起到正向激励,让好人好事蔚然成风。

    “委屈奖”虽然晚来,但仍然是在努力对那一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伤痛进行弥合,这也是告诉社会,对好人的奖励,如果已经迟来,但也绝不能缺席,就像对罪恶的惩处,对正义的伸张,绝对不能缺席。这样才能让黑暗退却,让怯懦与狐疑止步,让信任、博爱与善良的阳光占据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戴先任)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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