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日前,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市工商局窗口共同制定了《镇江市户外医疗广告并联审批操作规范》,我市户外医疗广告审批将更加便捷、高效。
据了解,原先医疗机构发布户外医疗广告,需要分别在市级卫生计生行政和广告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户外广告登记证》,不仅需要向有关窗口重复提交相关资料,而且审批时间也比较长。实施户外医疗广告并联审批后,市卫计委窗口将统一负责资料的接收、初审,申报资料实行部门共享。符合条件的,由市卫计委和广告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签发《户外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办理时限也由原来的27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