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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电动车撞死环卫工

发布时间:2015-08-18 03:2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日前,扬中三茅22岁的冷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238省非机动车道行驶时,与前方站在非机动车道内的环卫工赵某相撞,致68岁的赵某受伤重不治。车祸的起因是车速快,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

被暂时关押的冷某回忆:“当时路边有个彩钢瓦搭的棚子,我别过头大约看了5秒。”冷某当时正骑着电动车,带女朋友去附近的洗车店帮忙,意识到撞上赵某时整个人吓傻了。随后,他立即报警并呼叫了120,还跟着救护车去了医院。然而,赵某最终因颅脑损伤死亡。冷某表示,自己看到当时车子的显示时速为45公里。

交警提醒:标准电动车的安全速度应该在20公里/小时以下,非标电动车速度太快,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不应选购。(孙斌 谢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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