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商家免费发放优惠券的本意是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但如果优惠券不能正常使用,很有可能会导致消费纠纷的发生。近日,市民王女士就因为优惠券上的印章不清楚而被商家拒用,最终在投诉后获赔了两张优惠券。
近日,王女士跟朋友前往市区某商场的一家快餐店用餐,消费了30元的菜品,结账时王女士出示了该店的优惠券,收银员却告知王女士该券不能使用,并现场没收,要求王女士用现金结账。王女士认为优惠券没有过期,也没有违反相应的禁止使用条款,理应使用。但收银员解释说,因为该优惠券上的红色印章不清楚,不能证明是该店所发。王女士不能接受这样的解释,于是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
润州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现场之后看到,该优惠券公章部分确实很模糊,看不清公司名称。店长说,因为之前印章被偷盗,所以他们认为王女士的优惠券可能是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的。经过协调,商家意识到是由于自己的失误给消费者造成了麻烦,最终商家赠送给王女士两张优惠券。(朱蕴超 施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