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真是太感谢了,这笔钱真是为我们家解了燃眉之急。”前日,丹徒区高桥镇特困社区矫正人员刘某,从司法部门及慈善总会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2000元公益慈善救助金,他连声道谢,表示一定认真接受社区矫正,用实际行动改过自新。据了解,刑事案件慈善公益救助金通常发放给刑事案件被害人,而对刑事案件的加害人发放救助金,这在镇江市范围内,尚属首例。
今年73岁的刘某是高桥镇农民。2013年初,刘某的儿子患癌症住院。当年6月的一天风大雨急,心力交瘁的刘某去医院探望儿子途中,骑车将路边一名老人撞倒在地,因伤势太重导致受害人救治无效身亡。刘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巨额的死亡赔偿金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此后,刘某一边认真接受社区矫正,一边照顾患病的儿子。去年3月,刘某儿子因病情加重不幸离世。而刘某儿媳文化程度较低,在家务农收入微薄,刘某的孙女今年考上了大学,面对重重打击和巨额债务,刘某及家人几乎绝望。
当地司法所了解到刘某的情况后,多次联系相关部门对他进行帮扶救助,并为他申请了公益慈善救助金。经过3个月的严格调查审核,近日刘某终于领到了这笔救助金。(王勇军 沈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