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5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上指出,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
奉行法治
“公生明,廉生威”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法外无权”、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些都是习近平挂在嘴边的话,展示了习近平对于依法治国的重视。
“我国是个人情社会,人们的社会联系广泛,上下级、亲戚朋友、老战友、老同事、老同学关系比较融洽,逢事喜欢讲个熟门熟道,但如果人情介入了法律和权力领域,就会带来问题,甚至带来严重问题。” 习近平说:“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决策中,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被视为“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成为上下贯通的“姊妹篇”。
2014年10月20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这是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的中共中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以鲜明的时代印记树起了一座里程碑。习近平说,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要抓“关键点”。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一重大判断,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
全面依法治国,“落脚点”是人民。习近平说:“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而行动早已在路上。在截止目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14次会议中,多次提及司法领域的改革意见和方案,他们的每一个落脚点,都深深地刻上了两个字“人民”。
全面依法治国,必将开启中国法治的新时代。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显示,2014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65万余件,同比上升10.1%,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进入到司法程序,以法律为最终的裁决。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这1000天里,已经成为全社会化解矛盾的最有力武器。
2012年11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接过历史的接力棒,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人民接续奋斗的基础上,继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谋划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当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第一次阐释了“中国梦”的概念。他深情地说,“中国梦”就是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实现这个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把全面小康放在中国梦的大格局中,把全面小康目标升华成民族复兴的重要里程碑。
当前,中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习近平总书记领导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共筑“中国梦”的征程上走过1000天。这1000天,中国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让我们与这一梦想靠得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