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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听证会将于26日召开
据测算: 88.3%的居民不受水价调整影响?

发布时间:2015-08-12 03:3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物价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市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听证会将于8月26日举行。届时,由8名消费者、1名经营者、1名利益相关方、3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和5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成员共20名参加人将围绕此次阶梯价格改革方案发表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镇江市区水价是2009年7月调整的,并按到户价1:1.25:1.5的阶梯设定初步建立了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第一阶梯居民用水到户价为3.05元/立方米。

水价改革是否意味将普遍涨价?市物价局价格处处长陈光宇否定了这一说法。陈光宇介绍,此次改革首先考虑的是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在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的基础上,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价格相对稳定。按照用户不同用水量实行分级定价,执行阶梯式价格政策,利用价格调节手段引导用户,特别是用水量较多的用户增强节约意识,调整用水行为,促进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对非基本用水需求,要通过价格政策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实现“多用水多负担”的公平目标。

水价改革,自家用水费用会不会上涨?影响有多大?这是媒体和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陈光宇明确表示,在此次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中,第一阶梯的基本水价不作调整。

根据对市区居民家庭2011年以来用水量的调查分析,参照国家和省要求的阶梯水价改革要求,同时考虑到居民家庭年均用水量3.66%的递增比例,市物价局提出了改革方案。以年度用水量作为计算周期 ,按市区家庭常住人口4人为基础单位,设定三级水量阶梯: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90立方米(含190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190立方米以上至280立方米(含280立方米)以下;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在280立方米以上。实际居住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各梯次按每人每年增加用水量48立方米依次调整。原有低保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许多市民可能不太清楚,目前第一阶梯到户水价3.05元/立方米由基本水价1.51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3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20元/立方米、城市附加0.04元/立方米构成,我们所说的三个阶梯水价按照1:1.5:3安排,其实调整的基数并不是到户价,而是1.51元/立方米的基本水价部分。按照改革方案,第一阶梯到户水价是3.05元/立方米,年用水量超出190立方米部分开始进入第二阶梯,这一部分水价包含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城市附加费仍按原价计算,只有1.51元/立方米的基本水价部分按照1.5倍来计算。年用水量超出28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开始进入第三阶梯,也是只有基本水价部分按3倍计算。这样算下来,第二阶梯用水量的到户价是3.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水量到户价是6.07元/立方米。

按照2014年的市区居民用水情况,套用改革方案中的分级水量和标准计算,88.3%的居民不会有任何影响,8.8%的居民会有部分水量进入第二阶梯,2.9%的用户有部分水量进入第三阶梯。陈光宇表示,按照目前居民用水情况,其实有些用户即使超出第一阶梯,水量也十分有限,只要平时用水稍加注意,完全有可能把进入第二阶梯的用水量省下来,这样家里的水费支出反倒会比以前更少。而那些用水量接近第一阶梯上限的用户也不妨提高节水意识,学习一些节水窍门。不然的话,稍不注意用水量就有可能超出第一阶梯,有少部分用水进入第二阶梯。(姚秀峰 周迎)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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