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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物价局举行市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新闻通气会

发布时间:2015-08-11 17:3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天(8月11日)下午,在镇江市物价局五楼会议室举行了“市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新闻通气会”。会上,市物价局价格处相关负责人陈光宇就我市水价改革思路、改革方案等做了详细说明。

据陈光宇介绍,镇江市区水价是2009年7月调整的,并按到户价1:1.25:1.5的阶梯设定初步建立了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第一阶梯居民用水到户价为3.05元/立方米。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和省政府、省物价局均发文要求尽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2015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要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因此,完善我市的阶梯水价制度,是积极贯彻国家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服务 “生态立市”战略,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有着重要的意义。

水价改革,自家用水费用会不会上涨?影响有多大?这是媒体和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陈光宇明确表示,在此次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中,第一阶梯的基本水价不作调整。

根据对市区居民家庭2011年以来用水量的调查分析,参照国家和省要求的阶梯水价改革要求,同时考虑到居民家庭年均用水量3.66%的递增比例,市物价局提出了改革方案。以年度用水量作为计算周期,按市区家庭常驻人口4人为基础单位,设定三级水量阶梯: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90立方米(含190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190立方米以上至280立方米(含280立方米)以下;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在280立方米以上。实际居住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各梯次按每人每年增加用水量48立方米依次调整。原有低保优惠政策保持不变。许多市民可能不太清楚,目前第一阶梯到户口水价3.05元/立方米由基本水价1.51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3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20元/立方米、城市附加0.04元/立方米构成,三个阶梯水价按照1:1.5:3安排,其实调整的基数并不到户价,而是1.51元/立方米的基本水价部分。按照改革方案,第一阶梯到户水价是3.05元/立方米,年用水量超出190立方米部分开始进入第二阶梯,这一部分水价包含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城市附加费仍按原价计算,只有1.51元/立方米的基本水价部分要按1.5倍计算。年用水量超出28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开始进入第三阶梯,也是只有基本水价部分按3倍计算。这样算下来,第二阶梯用水量的到户价是3.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水量到户价是6.07元/立方米。

按照2014年的市区居民用水情况,套用改革方案中的分级水量和标准计算,88.3%的居民不会有任何影响,8.8%的居民会有部分水量进入第二阶梯,2.9%的用户有部分水量进入第三阶梯。陈光宇表示,按照目前居民用水情况,其实有些用户即使超出第一阶梯,水量也十分有限,只要平时用水稍加注意,完全有可能把进入第二阶梯的用水量省下来,这样家里的水费支出反倒会比以前更少。而那些用水量接近第一阶梯上限的用户也不防提高节水意识,学习一些节水窍门。不然的话,稍不注意用水量就有可能超出第一阶梯,有少部分用水进入第二阶梯。

据悉,市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听证会将于8月下旬举行。届时,由8名消费者、1名经营者、1名利益相关方、3名专家学者、1 名人大代表、1 名政协委员和5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成员共20名参加人将围绕此次阶梯价格改革方案发表意见和建议。(金山网记者 步晨)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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