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为要求某部门帮自己讨要债务,男子徐某便用堵路的方式“施压”,经劝说仍不肯离开,导致扬中某主干道交通中断约30分钟。近日,徐某被扬中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此案为扬中法院首例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定罪量刑的案件。
今年1月,徐某等人因与陈某的债务问题,先后聚集到扬中某部门上访,要求该部门帮助讨要债务。为进一步施压,徐某等人在扬中一条主干道上一字排开,将路横向截断。为有效拦截过往车辆,徐某指挥并安排部分上访人员站位排列,封堵道路。在警察出警后,徐某等人仍不听劝阻,造成被堵路段车辆无法顺利通行约30分钟。
后徐某在讯问时交代,其家庭条件一般,因受到高额利息诱惑,分两次借给陈某25万元,为讨要借款,徐某同其他被害人相约到某部门上访,后发生上述堵路一幕。“就是想通过堵路拦车制造声势,给政府施加压力,逼政府出面帮我们把钱要回来。”徐某对民警说。
扬中法院经审理查明,徐某聚众堵塞交通,破坏交通秩序,且抗拒、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根据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有犯罪的危险,且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王辉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