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改革,自农村始;农村改革,自小岗始。三十多年前发端于小岗村的这场波澜壮阔的伟大变革,以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将一个古老文明的国度迅速卷入现代化,成功实现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的跨越。其间辉煌,世人惊叹。
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注目改革出发的地方,思考小岗村的实践,能够帮助我们穿透历史的烟尘,弄清当初为什么出发,改革为什么能成功,从而坚定我们的理念、信心,并义无反顾地在改革的康庄大道上奋勇前行。
小岗的改革实践告诉我们:改革必须尊重群众意愿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小岗村的改革实践告诉了我们一条朴素而永恒的真理:改革一定要尊重群众意愿。
“大呼隆”“大锅饭”,导致饿肚子、吃不饱饭。怎么办?18位小岗村民,冒着巨大风险签下“生死状”,分田单干。 18个红手印的背后,是群众不愿再吃“大锅饭”的强烈意愿,是对生产自主权的无比渴望。
实行“大包干”后的第一年,小岗人就彻底摆脱了长期缠绕他们的饥饿和贫困,粮食总产量是前5年的总和,人均收入是上年的7倍。一年大翻身,小岗村的成功来得如此迅速,正是因为顺应了群众意愿,解放了生产力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人。
从小岗到全国农村,从农村到城市,中国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功,同样在于其中一以贯之的精神——尊重人民群众意愿,赋予生产经营主体以自主权。 “放权”“搞活”“市场经济”,这些改革开放的关键词,无一不透出尊重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的强烈气息。
正如邓小平同志在“大包干”实施前夕的一语中的:“当前最迫切的是扩大厂矿企业和生产队的自主权,使每一个工厂和生产队能够千方百计地发挥主动创造精神。”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在小岗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也已成为大势所趋。
有人说,“当年分田单干,如今重又合并,改革走了‘回头路’”。这显然是一种无知。
当前,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经营方式创新,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必然选择,是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路径。这与改革前计划经济下的“一大二公”“大呼隆”的体制有着天壤之别。
改革前,农民没有自主的土地经营权和收益权,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差不多,成为束缚农村生产力进步的桎梏。改革后,农民对土地有了承包经营权,在新一轮土地确权登记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被赋予新的更完整的权能,沉睡的土地变成流动的资产。新型的农村合作经营,以资产为纽带,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在土地资产的增值中实现农民致富,这是对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改革前,农村吃“大锅饭”、搞“穷平均”,分配关系严重扭曲。改革后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确立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如今,随着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实现股权化、股份化,农民被赋予更多财产权利。这种新型合作经济,让农民可以创造并分享更大的社会财富,加快农村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步伐。
改革前,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掌握着农业生产资料,实行的是计划经济管理方式,以落后的生产方式组织低效农业生产活动,窒息了集体经济的发展活力。如今,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不断落实,农村通过探索用市场化手段盘活村级资金、资产、资源,村级集体经济“造血”能力增强,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保障功能。
总之,无论是当年的“分”,还是如今的“合”,其根本精神并无不同——都是充分尊重农民过上好日子的意愿,充分保障农民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的勤劳致富和创新创造精神,让群众自主选择适合时代环境和发展条件的生产经营方式。当年群众选择“分”,一举跨过温饱线;如今群众选择“合”,致富的步伐不断加速。更何况,这种“分”与“合”,其内涵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它是历史发展螺旋式的提升,是尊重历史的必然要求。
这种提升、这种尊重,其基点只有一个,就是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就是每一项决策都考虑到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