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套牌假牌车辆、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酒驾”、“毒驾”一向是交警部门监管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确保群众出行平安,从8月1日起,我市交警部门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着手开展“打非治违”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通过“五个波次”的整治行动,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截止目前,我市共源头检查旅游企业27家,旅游客车154辆,检查“营转非”客车8辆;路面检查旅游大客车67辆,其中查处违法违规车辆2辆。
第一波: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
全面排查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发现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督促立即检验、报废车辆,限期清理车辆违法。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动态监控措施、旅游客车办理包车手续情况,发现企业对车辆运行情况不掌握、在外运行的旅游客车未办理包车手续等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加强对“营转非”大客车所有人的安全提示,对排查出的“营转非”大客车,全面落实专用标识的粘贴和喷涂措施。对排查出的“营转非”大客车及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旅游客车,一律通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并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纳入重点管理。
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为重点,加强对大客车的执法检查,严查“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以及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发现旅游客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书面通报车属企业所在地的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建议倒查企业落实动态监控措施、车辆日常管理、驾驶人安全教育等情况,并跟踪落实整改。
第二波:整治套牌假牌车辆
针对本地违法行为发生和分布的规律特点,通过成立查处套牌假牌车辆执法小分队、缉查小组等形式,机动灵活开展缉查行动。明确路面勤务要求,严格落实“六必查”(号牌缺少或者损坏必查、新车旧牌或者旧车新牌必查、悬挂外省市号牌必查、遮挡或者污损号牌必查、无牌无证必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必查)措施,提高套牌假牌车辆发现率。对容易出现套牌假牌车辆的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集中清查,并注意从查扣的假牌假证中搜集、梳理制假贩假的违法犯罪线索。
将对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系统的业务信息组织大排查,梳理汇总近年来未处理交通违法数量多等异常记录车辆信息,录入套牌假牌管理系统,列为嫌疑车辆纳入路面缉查布控范围。对违法车辆的车辆品牌、颜色等特征与注册登记信息不符的,及时将套牌假牌车辆信息及相应的违法信息录入套牌假牌管理系统。
依托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和城市车辆智能监控记录系统、车载查询终端系统和移动执法警务系统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套牌假牌车辆。加强车辆轨迹等大数据分析研判,提高系统主动发现和精确制导水平,确保“抓得快、抓得准”。
联合治安、刑侦部门和派出所联合对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路侧停车位、背街小巷等区域进行集中清查,主动发现涉牌涉证违法车辆。协调工商、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共同加大对机动车品牌销售店、汽车修理厂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清理非法交易窝点。会同商务部门核对全市近两年二手车交易和转移登记信息,对未按规定办理转移登记、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车辆信息,一律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时发现、拦截嫌疑车辆,依法处罚。
第三波:整治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
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以长途客车多、交通违法多、车辆上线率低、违法处理率低的客运企业为重点,采取夜间突击暗访检查等方式,对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管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建立动态监控台账,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夜间违规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在事后进行处理。
第一时间汇总梳理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发现的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情况,集中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建议依法予以处罚。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托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安全服务站、临时执勤卡点等,集中查纠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行为。
认真落实安全承诺制度,通过抽查客运车辆视频监控、乘坐客运车辆暗访检查、开展乘客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客运车辆驾驶人落实发车前安全承诺制度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对落实安全承诺制度不到位的客运企业进行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加强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动客运车辆驾驶人在发车前向乘客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承诺。
开展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使用集中检查。联合安监、交通运输、质检部门,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检查,确保全部按照要求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人、押运员的培训教育,要求驾驶人、押运员按照规定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确保紧急切断装置除装卸作业外始终处于关闭状态。要加强交通安全提示,通过短信平台发送提示短信,结合执法检查进行面对面提示,提醒危险品车辆驾驶人按照规定使用紧急切断装置。
第四波:整治校车
交警、教育行政、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共同对本地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多发未接受处理的,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驾驶校车;发现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者犯罪、“酒驾”、吸毒等记录的,坚决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并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排查校车标识是否齐全、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停运整改。要全面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对校车经过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缺少防撞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提示警告标识标牌等安全设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报告政府,提出消除隐患建议,通报交通运输部门。
针对全市校车开行时间、路线特点,有针对性部署警力,增设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上下学高峰交通指挥疏导,确保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通行。加强路面执勤执法,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将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单位,深入中小学校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和校车运营企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把好校车出门关,坚决杜绝校车超员。
第五波:整治“酒驾”、“毒驾”
针对“酒驾”、“毒驾”发生的重点时间、地点和车辆人员,科学安排勤务,突出整治重点,在城市,以宾馆、饭店、歌厅、酒吧、餐饮大排档等周边道路为重点,严查“酒驾”、“毒驾”;在农村,依托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道路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设置执勤卡点,严查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酒驾”。
灵活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交叉执法等方式,提高检查密度、频度和效率,确保午后、夜间、凌晨时段不失管、不失控。组建查处“酒驾”、“毒驾”执法小分队、缉查小组等专业力量,实施精确打击,并采取异地用警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查处“酒驾”、“毒驾”统一行动。充分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交警执法站,借助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道路、可疑车辆的毒品缉查工作。、
交警、禁毒部门将联合执法,发现驾驶人存在精神萎靡不振、反应迟钝、嗜睡、精神恍惚、神智不清、胡言乱语、目光呆滞等吸毒特征表现或者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的,立即进行“毒驾”抽查检测,依法高效查处“毒驾”。
充分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等信息系统,对本地驾驶人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驾驶人,一律依法注销其驾驶资格。对大中型客货车和出租车驾驶人有吸毒行为记录的,立即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何志斌 记者 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