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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镇江建设在加速

发布时间:2015-08-10 00:4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7月31日,经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成为《立法法》修改后,江苏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

这是江苏省对镇江市的高度信任,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310万镇江人民期盼已久、努力多年的地方立法权,终于从梦想变成现实。

这意味着镇江法治建设体系更加完善,从原来的“三位一体”上升到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崭新格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体系更加完备,从原来的“三大职能”拓展到地方立法、依法监督、人事任免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履职体系,开启了人大工作的崭新局面。

这将在法治镇江建设征途上镌刻下新的历史标注,法治镇江建设在加速。

梦想成真,背后是不懈的努力

镇江首批获得行使地方立法权,是一件来之不易、值得庆贺的喜事。成绩的背后,是坚持不懈的努力,是开拓创新的工作,是全市上下的励精图治、奋发作为。

在全省首批获得立法权的城市中,镇江争取和承接工作重视程度高,市委、市政府把争取地方立法权列为全市“十件大事”,每月调度一次。特别是市委书记夏锦文到任后,主持学习《立法法》,带队向上争取,协调解决立法机构建设等问题。

镇江争取和承接工作力度大,在全省第一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授权申请,第一家选举产生人大法制委,第一家经省编办批准成立法工委,第一家启动立法计划专项调研,第一家组织《立法法》和地方立法工作专题培训,第一家召开立法工作启动大会。

镇江争取和承接工作产生影响广,在省人大的立法评估中,镇江的综合评价位列各地市之首,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一致认可和充分肯定,并在省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地方立法,围绕三个方面内容

新修订的《立法法》规定,地方立法权限主要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这些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大家的关注度非常高。通过行使立法权,可以反映人民意愿,平衡利益关系,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我市“生态领先”的战略定位,用最严格的制度规范保护生态环境,建立生态红线管理机制,源头防控和治理环境污染,依法惩处破坏生态行为,必将让镇江的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为宜居。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法治保障,加强名胜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将更好地彰显镇江历史文化名城的良好形象。

对城乡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社会矛盾,如去年我市开展的犬类专项整治,因不能行使处罚权,所以执行起来总感到力度不够。获得地方立法权后,规范性文件就可以上升到法的范畴,行政决策执行的刚性就将会显著上升。

首部法规,力争今年年内制定

最近,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集立法需求,初步拟定了24件重点立法项目建议。随后,市人大将围绕镇江首部地方性法规的谋划,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方方面面的意见,区别轻重缓急,从最急需的法、最管用的法立起,力争年内制定首部地方性法规。

我市地方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将切实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少而精”的立法原则,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需求,找准选好地方立法的路径和重点。立法将从镇江的市情实际和发展阶段出发,把“生态领先、特色发展”的实践作为地方立法的客观依据;在立法过程中,将注重把法律的稳定性与变动性、现实性与前瞻性有机统一起来。

在地方立法规范内容上,将力求精细化,防止大而全,多一些细化量化的规定,少一些原则性条款;多一些实质性、具体化的条款,少一些提倡性、号召性、指引性的条款,确保我市的地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胡建伟 林兰)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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