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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撞死同桌吃饭者 被撞男子为肇事者堂叔

发布时间:2015-08-08 02:0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酒后驾车撞上了人还要逃逸,未料被撞者竟是同桌吃饭的两位亲朋。6日,办案民警接到医院信息反馈,在女子谢某当场死亡后,送往医院抢救的重伤者魏某亦抢救无效死亡。更让人唏嘘不已的是,魏某还是肇事逃逸者朱某的远房堂叔。

7月31日0时38分,丹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丹北镇滨江大道新桥九曲河桥边,一男一女倒在路上不省人事。接警后,交警大队界牌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在事故现场看到,一辆电动车倒在路边,旁边还有一男一女,其中女子已经死亡,男子伤势严重,奄奄一息,但现场未见肇事车辆。

处警民警将情况向丹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反馈。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赶赴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走访取证。民警根据现场遗留下来的前保险杠碎片和年检、保险标志,初步判断肇事车辆为一辆灰色面包车或小货车,车牌号可能是“苏LFJ”开头。

但办案民警网上查询却未发现有牌号以“苏LFJ”开头的车辆。民警随即通过监控调取了案发地西侧路口的过车记录,发现一辆车牌号开头为“苏LYC”的车辆,于当天0时35分46秒由西往东直行通过该路口,根据时间推断该车有重大嫌疑。

经查询,民警发现该车所有人为家住丹北镇群楼村洪家埭的朱某,便连夜前往朱某家。然而朱某并不在家,朱某妻子说,朱某在丹阳后巷香樟苑开了一家装潢店。于是,在朱某家人陪同下,民警又前往朱某的装潢店,并在店里将朱某抓获。

经讯问,朱某对当天凌晨肇事逃逸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朱某交代,7月30日晚7时许,他和魏某、谢某以及自家店里一名员工去后巷一餐馆喝酒。喝到一半时,由于店家要打烊,4人又来到朱某的装潢店继续喝酒。深夜约11时30分,魏某驾驶电动车带着谢某离开。半小时后,朱某在醉酒的情况下,依旧心存侥幸驾驶轻型封闭货车回家。行驶到事发路段时,撞上了魏某驾驶的电动车,导致悲剧发生。

事故发生后,因害怕承担责任,朱某当即驾车逃逸。在逃至丹阳后巷某企业的废弃厂房后,他将车子的前后牌照拆卸下,后来藏到装潢店的沙发下。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警方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之中。(张翔 朱美娜)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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