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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执法生态是影响深远的功夫

发布时间:2015-08-06 09:3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最近,洛阳交警李辉锋向媒体报料,7月26日他到西安旅游,朋友陈女士的手机丢失。“在等待民警赶来时,我看到一女性小偷正在行窃,我立即上前制止并报警,西安警方赶到后将我们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李辉锋说,因为在派出所气愤地说了句“我靠”,被民警关进候留室近20个小时。他质疑北院门派出所民警办案期间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8月5日《大河报》)

    有人说,这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这样的判断,当然是基于冲突双方都是警察的身份。不过,在“警察何苦为难警察”的戏码里,他们实际上并不是对等身份的关系:丢手机并抓小偷而报警的交警是“民”,而莲湖分局北院门派出所接警的民警才是“警”。因此,与其说这算是不折不扣的“一视同仁”,倒不如说是一种习惯性的傲慢与刁难。

    李辉锋提到的几个细节很有意思:一是在他被扣留期间,没地方坐,没有饭吃,而小偷有吃有喝还有烟抽,“小偷有垫子睡,而我曾两次向讯问人员要个凳子,均被他们以‘现在没有’而拒绝,我只好在地板上坐了一晚。”二是在李辉锋被关期间,家人向西安市莲湖分局督察大队举报,督察大队人员调查后,才将他释放,但一直没有给出合理解释。抓得不知所以,放得莫名其妙。因为一句“我靠”,报警公民的待遇,甚至还不如违法的偷窃者。地方基层执法生态之悖谬,足以窥斑见豹了。

    法理上的质疑,在于下面三个核心问题:因为一句“我靠”而被扣留20小时,算非法拘禁吗?在候留室当着偷窃嫌疑人的面询问报警者的个人资料,符合程序规则吗?亮明警察身份,结果还是遭遇民警先揍一拳,那么,当事人回一拳果真就算“袭警”?

    是非对错,当然不能囿于一面之词。好在是光天化日在行政部门发生的事,人证不难找,监控也不会太健忘。最新的消息是,西安市莲湖公安分局官微回应称,洛阳交警在莲湖分局北院门派出所被留置一事,对值班副所长吕勇、值班民警白晋襄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公众在为当事人的遭遇感到愤懑地同时,恐怕更后怕于设想下面的场景:如果丢手机而报警的是老弱病残,如果报警公民不小心也抱怨了几句,这水泥地上的20小时,岂非有性命之忧?

    李辉锋的遭遇生动说明,少数地方警方的合法伤害权,不仅客观存在,可能大得吓人。一切法理规则,在执法犯法的逻辑里,都永远敌不过“大爷内心爽不爽”的情绪考量。一句“我靠”换来20小时拘禁,这真是偶发事件吗?这个问题,大家心里或许都有杆秤。而眼下来说,民警用枪事件是焦点,固然值得制度关注,但平日里怎么接待报警民众,更是细水长流而影响深远的功夫,更要完善举报机制,接受公共监督。(邓海建)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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