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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立法应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

发布时间:2015-08-05 17:5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设置特殊优先权?

    近来,网络暴力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未成年人把自己的信息泄露在网络空间里遭到“人肉”等网络暴力。

    对此,李欲晓表示很多未成年人从小到大,没有接受过在网络环境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问题是需要防范的,遇到问题时向谁求助,如何保护自己等等相关教育。所以当他们遇到问题时,不知道怎么办。

    “孩子不是行为能力者,对于没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孩子,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和家长告诉孩子需要防范什么,如何保护自己,遇到问题时可以向大人寻求帮助等。”

    “孩子的事情不仅事关国家和未来,也是每个家庭的大事,立法多关注孩子不是坏事。”李欲晓如是说。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仍需专门条例体现

    关于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立法,有中国黑客教父之称的共青团中央新媒体协会理事、益云社会创新中心创始人万涛说:“我完全赞同在网络安全法中体现相应的基线和原则,为今后出台专门法案或司法解释创造条件,或者为再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创造条件(2012修订版仅仅在社会保护方面有所体现,但已远远落后于当今互联网对青少年的影响和各种实情)。”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网络空间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沈逸表示,网络安全问题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应该是个精简的基本法,类似一个战略文件,它要优先解决的是最重要的国家安全战略问题。因此,民众不要期待通过一部法律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该法只是给出个具体框架,然后不断根据具体的细节问题,专门制定规章制度和具体法律法规,进行细化管理。

    “未成年人保护是网络空间内容管理非常重要的部分,《草案》在篇幅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对此做出原则性的规定,然后视情况,专门就此出台相应的文件或者制度安排,以有效应对网络安全疏漏对青少年造成的伤害。”沈逸如是说。

    沈逸建议在该法律中对未成年人保护进行原则性的表述,并另行制定专门法规,具体可以参考《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形式,专门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权益维护。

    

来源:未来网 作者: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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